壹、會員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白河區,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經審查合格得加入農會為「會員」。
- 二、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白河區,無論有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得加入農會為「贊助會員」。
- 三、白河區內依法登記之農業合作組織、公司、行號、工廠得以各該團體之法定代理人為代表人加入為「團體贊助會員」。
貳、申請加入正會員應親自辦理並檢附以下證件︰
- 自耕農︰
- 全戶戶籍謄本1份(現行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且時效為10日內)或新式戶口名簿。
- 土地登記謄本1份(農牧用地。1分地以上)。
- 身分證正本。
- 印章。
- 入會費新台幣1,600元。
- 若為佃農資格,請另檢附租賃契約(三七五減租及國有地租賃)須年滿一年以上,面積0.2公頃以上,或自有加上承租面積達0.2公頃以上。
- 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公營或私營農場、林場、畜牧場、養蜂場,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連續六個月以上之員工,另檢附各該服務場所發給現在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農場登記證。
參、申請加入贊助會員應親自辦理並檢附以下證件︰
- 印章。
- 身分證。
- 全戶戶籍謄本1份(現行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且時效為10日內)或新式戶口名簿。
- 繳入會費新台幣1,600元。
肆、申請加入團體贊助會員應親自辦理並檢附以下證件︰
- 市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核准函。
- 公司最新變動登記表。
- 401報表(最近一次申報資料)。
- 負責人戶籍謄本乙份或103年2月5日以後請領之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 負責人身分證。
- 公司大小章。
- 入會費新台幣1,600元。
伍、出會︰
- 死亡。
- 有農會法第16條第1款至第3款情形之一者。
- 喪失中華民國籍者。
- 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
- 除名。
一人為限,如發現同一戶有二人以上會員時,僅能保留一人,
其保留依其意願為準,如無法確定其共同意願,則以入會先後為序。
會務部
- 地址:臺南市白河區永安里三民路412號
- 電話:(06)6851007 (06)6852007
- 傳真:(06)6850519 (06)6854710